近年来,一些人员非法破解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,解除无人机禁飞区、限飞区、飞行高度等安全限制,实施“黑飞”行为,严重扰乱空中秩序,给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带来重大安全隐患。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围绕无人机“黑飞”行为,特别是对非法破解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的黑客行为,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。
案例:胡某某非法破解无人机并销售牟利案
广东深圳公安网安部门工作中发现,有不法分子在明知修改无人机系统数据、移除限飞限高功能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情况下,仍非法破解无人机飞控系统,并在互联网平台加价兜售已破解的无人机。
深圳警方循线侦查,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胡某某,现场查获电脑、手机等作案设备及被破解的无人机;同时,追回并扣押已售出的被破解无人机数台。经查,胡某某非法牟利2万余元,涉案无人机存在多条超高“黑飞”记录,存在严重安全隐患。
2026年6月,胡某某因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,被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,依法追缴违法所得。
【法律解读】
非法破解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,涉嫌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五条,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。其中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,违反国家规定,侵入国家事务、国防建设、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,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、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,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操控非法破解的无人机在管制空域实施飞行,依据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有关规定,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,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没收实施违法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,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。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造成人身、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,依法承担民事责任。
素材:广东深圳网警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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